本文转自: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瑞斯康达公告编号:-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年1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1,万元的综合授信。拟申请授信基本情况如下表:其中针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事宜,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担责任担保;针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拟使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以及土地使用权(X京房权证海字第号,建筑面积:.06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针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拟使用部分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为信用授信。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对深蓝迅通专网通信业务相关存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