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有道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是主要从事机器视觉和光通信业务的科创板拟上市公司。
招股书显示,按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的统计数据,年度,在家受访企业中,凌云光的销售额名列第一。
但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凌云光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比较混乱,除了与交易对方披露的数据存在明显差异之外,还不乏自相矛盾的情况。
其他应收款与交易对方披露数据差异大
招股书显示,截至年12月31日,凌云光的第一大其他应收款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2万元。
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深天马A,证券代码:.SZ)年年报显示,截至年末,该公司对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云光前身,以下简称:凌云光集团)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1万元。
两相比较,深天马A年报披露的其他应付款余额(.51万元),比招股书披露的第一大其他应收款单位余额(.12万元),高了8.66倍!
此外,招股书显示,截至年12月31日,凌云光的第一大其他应收款单位为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04万元。但深天马A的年年报披露,当期末该公司对凌云光账龄超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1万元,后者也比前者高了3.93倍!
尽管在上述两期末,深天马A对凌云光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均超过千万,但在凌云光招股书中,其第一大其他应收款单位并不是深天马A。
关联交易乱作一团
招股书显示,北京华夏视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夏视科,证券代码:.NQ)是凌云光实控人之一杨艺的姐夫张殿斌控制的挂牌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招股书显示,年度,凌云光对华夏视科的关联销售金额为.54万元。
但据华夏视科年年报显示,当期该关联方对凌云光集团的采购金额为.21万元。
两相比较,华夏视科年报披露的关联采购金额(.21万元),比凌云光招股书披露的关联销售金额(.54万元),高了12.67万元。
此外,招股书显示,截至年12月31日,凌云光对华夏视科的关联应收账款余额为27.06万元。但华夏视科年年报披露,该关联方对公司的关联应付账款余额为22.85万元。
两相比较,招股书披露的关联应收账款余额(27.06万元),比华夏视科年报披露的关联应付账款余额(22.85万元),高了18.42%,差异也比较明显。
除了招股书披露的关联交易数据与华夏视科的相应数据对不上之外,即使是招股书自身披露的数据,也可能出现了勾稽关系的错误。
招股书显示,截至年12月31日,凌云光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精密)旗下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裕展)、鸿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鸿富准)、福士瑞精密工业(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福士瑞)、福士瑞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福士瑞)和富泰华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富泰华)等五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都为0元。
截至年12月31日,凌云光对上述五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依次分别为.09万元、.30万元、55.81万元、.71万元和21.02万元。那么年内,公司对上述五家公司的关联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额也就分别为.09万元、.30万元、55.81万元、.71万元和21.02万元。
可是,年度,凌云光对深圳裕展、深圳鸿富准、成都福士瑞、郑州福士瑞和成都富泰华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53万元、.00万元、49.39万元.27万元和18.60万元,分别比上述关联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额低22.56万元、91.30万元、6.42万元、85.44万元和2.42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凌云光对鸿海精密及其下属子公司没有关联应收票据余额,因而不可能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而且报告期内,凌云光对鸿海精密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销售都属于内销,因而也不存在汇兑损益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上涨的情况。那么上述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额高于当期关联销售额的部分金额到底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