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董事

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于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10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晋安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人民币5亿元。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临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临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同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同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的,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认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年8月10日(周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临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为同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晋控电力公告编号:临─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临汾城建支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不超过2.5%,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鑫顺达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晋城分行”)办理项目贷款1.4亿元,置换现有高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15年,融资成本不超过3.95%,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公司”)拟向建行永济支行、中行运城市分行办理保供贷款融资业务。融资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3年,综合成本不超过2.5%,主要用于置换到期贷款,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注册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

  (二)名称: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注册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7,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名称: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军

  注册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通用设备、煤炭销售;粉煤灰开发、利用;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揽电力工程及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5%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3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年3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临汾热电公司与建行临汾城建支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2.债务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金额:4亿元;

  7.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万鑫顺达公司与兴业银行晋城分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2.债务人: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金额:不超过1.4亿元;

  7.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蒲洲热电公司与建行永济支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济支行;

  2.债务人: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金额:2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蒲洲热电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

  2.债务人: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金额:3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临汾热电公司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蒲洲热电公司二股东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4.临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预计年收入12.83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1.21亿元,供热收入1.51亿元,折旧费用1.84亿元,计划融资4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万鑫顺达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预计每年电量销售收入0.15亿元,15年资金收入预计为2.25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蒲洲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年全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14.22亿元、计划融资10亿,资金收入共24.22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晋控电力公告编号:临─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临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防范公司债务风险,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临汾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9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

  注册资本:4亿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主导产品为电力及热力。

  (二)经审计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截至年12月31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公司无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红奎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冶金焦炭、铸造焦炭与煤焦化相应的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晨辉

  注册资本:3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转让。(“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临汾热电公司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

  (六)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七)年公司共向临汾热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偿还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临汾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29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方式为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本次委贷临汾热电公司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临汾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

  2.临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临汾热电公司预计年收入12.83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1.21亿元,供热收入1.51亿元,折旧费用1.84亿元。董事会认为临汾热电公司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具备偿还能力。

  3.临汾热电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0.03亿元,全部为委贷形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2%。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晋控电力公告编号:临─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同达热电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防范公司债务风险,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达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11月21日

  注册地点:大同市泉运路南侧

  注册资本:.6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1%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9%

  法定代表人:冯宇亮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开发:电能、热力(热水、热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售电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审计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截至年12月31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公司无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慧

  注册资本:3464.16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特种设备安装;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专网通讯,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饮用水供水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造林绿化、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食品经营、住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勘查,地质水文勘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接核发给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经营);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服务;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煤炭洗选加工;矿山救护服务及专业人员培训;仪器仪表的检测服务;房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疗养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自备铁路的维护;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同达热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五)年公司向同达热电公司共提供财务资助6.3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偿还的情况。

  (六)被资助对象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达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同达热电公司二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同达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

  2.同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同达热电预计年收入13.7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2.09亿元,供热收入1.53亿元,折旧费用1.46亿元。董事会认为同达热电公司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具备偿还能力。

  3.同达热电公司二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0.03亿元,全部为委贷形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2%。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晋控电力公告编号:临─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财务决算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6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崔伟英,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拟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靳九彦,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2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拟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2份;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8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投标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

  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程序符合《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编号:财会〔〕4号)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聘任费用合计万元/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各项审计业务,能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十届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晋控电力公告编号:临-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年8月10日(周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年8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8月1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股权登记日: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年8月7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年8月10日上午8:00一8:5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   通讯   传真号码:-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一、

  联系人:赵开郝少伟

  公司传真:一

  公司   邮政编码:036

  5.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五、备查文件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2.投票简称:“晋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年8月10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年8月10日09:15,结束时间为年8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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