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中国动力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中国动力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尤祥浩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国动力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年10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国动力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沟通和交流,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办公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邮政编码由“”变更为“”。
二、公司投资者热线由“-”变更为“-88590”;传真电话由“-”变更为“-88530”。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 邮政编码:
联系-88590
传真-88530
电子邮箱:sh
. 敬请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善君会计机构负责人:翁浔玮
合并利润表
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