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黎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旭红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旭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旭红女士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李旭红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日,李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李旭红女士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张黎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6月2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黎群女士:52岁,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医院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主持和参与多项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等国家级、省部级和学会项目多项,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张黎群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年7月1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年7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7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年7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年7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年7月7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陆燕泥
-,
传真:-
邮箱:
camce.cn(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6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年7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年7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