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5件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指导性案例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1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为主题发布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5件,分别为刘远鹏(化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起诉)案,盛开(化名)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李卫俊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督促治理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依托司法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社会治理涉及经济、环境、文化等各方面,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供水安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金融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案件的发生,反映了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和弱项。检察机关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过程中,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提起公诉、不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开展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等手段,结合案件办理,查找社会治理漏洞,督促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大局中的积极作用。高景峰指出,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办案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而且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通过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涉及的很多问题和领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旨在回应社会关切,以案释法,发挥案例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特殊作用。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选取的长江经济带保护、套路贷虚假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案例,都是各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