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招人大专起报有编制

年海淀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拟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涉及32个事业单位的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中: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其中硕士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35岁以下,年龄、学历等均须符合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出生日期在年1月1日至年3月22日之间);

另有两类人也可视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相应岗位:

一是截至年3月22日离校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届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是年8月1日至年3月22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出生日期在年3月22日至年3月22日之间)的社会人员可以报考。

(八)社会人员,应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报考时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

(九)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

报名时间:年3月22日9:00—3月30日18:00

报名网址:北京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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