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凌晨4点多,曹县一民房着火消防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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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品质有了很大的提升,很多家庭为了出行方便都会选择购买代步工具。相较于汽车和自行车,电动车以其价格便宜、骑行简单、停车方便等特点,深受很多家庭的青睐。但是电动车给我们带来方便、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8月25号4点25分接报警,马山庄西客站附近一民房着火,县消防救援大队磐石消防站工作人员紧急出警进行救援。曹县消防救援大队磐石消防站班长吴振威:“到场后发现有两人利用床单搭接下滑自救,一人被困二楼窗户处,因二楼屋内浓烟较大情况紧急指挥员立即下达命令,利用6米拉梯成功将人救下,随后利用消防斧将卷帘门破开。发现着火的是一辆电动车。“因救援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县消防救援大队磐石消防站提醒广大居民,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中一定要远离易燃物质,充电过热容易引发火灾。原则上充电时长不超过八小时,并且还要注意了,电动车充电时要做到“四个不要”。曹县消防救援大队磐石消防站班长吴振威:“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电池老化要及时更换;不要私自改装电池、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充电器,要选择正规厂家的电动车和充电器;不要在楼梯间、过道和室内充电。8月1号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第四十七条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一万元罚款。来源: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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