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42个主管部门所属的8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人。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如期毕业并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及、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年1月1日至年4月1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社会人员是指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截至开始报名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军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年4月12日至年4月11日之间,“3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年4月12日至年4月11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年4月12日至年4月11日之间,“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年4月12日至年4月11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年4月19日9:00至年4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海淀区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