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北京衡杓律师事务所赵海峰律师年8月5日14:00,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将在5层15法庭开庭审理由本所律师段福惠、赵海峰代理的北京市海淀区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当前“房地一体”的大格局下,即使合同约定是单独的房屋买卖,不包含房屋位置的土地,仍会认定房屋买卖既包含了房屋本身,也包含了房屋所在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买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属无效。由于疫情情况,旁听有人数限制,有兴趣想参加庭审旁听者,请先和开庭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