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持200万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

嘿!你是否记得海淀的这些热点数字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共评出个项目。海淀区驻区单位主持完成(第一完成单位)的49个项目分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占北京市通用项目获奖总数的近七成,占全国通用项目获奖总数的1/5。这些数字妥妥展示了咱大海淀科技创新的科技创新热度不减,政策支持马不停蹄。年新一轮的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专项申报鸣锣开始,不要害羞,大胆申报!No.1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新型研发平台承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获得新认定创新平台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积极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对承担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项目,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积极申报国家、北京市科技奖,对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科技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给予支持。No.2支持方向本专项奖励面向本申报指南发布前批复的最新一批(年度)创新平台、年度内立项的科技计划和年度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原则上同一个项目具有多家承担单位的,只支持一家单位,以立项通知或项目任务书或获奖证书为依据,优先支持排名靠前单位。(一)创新平台奖励1、对参与承建国家科技部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信部认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资质的单位给予奖励支持。2、对年度新获得北京市科委认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资质的单位给予奖励支持。3、对于申报创新平台奖励的单位,应为年度给予资质授牌或批复的批次,能够提供资质牌匾或立项批复证明材料。(二)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奖励1、对主持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单位,每项给予奖励支持。申报单位要求为前五参与单位。2、对主持北京市科委立项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奖励支持。3、对于申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奖励的单位,立项时间为年1月1日(含)以后至年12月31日(以立项通知落款时间为准),应获得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立项,能够提供立项通知和立项项目任务书(合同)。项目应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所提出的面向年和年的重大项目方向。4、对于申报北京市科委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立项时间为年1月1日(含)以后至年12月31日,能够提供立项项目任务书(合同)。项目应符合《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三)科技奖奖励1、对参与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科技奖且为国家科技技术奖前五参与单位、北京市科技奖为牵头完成单位给予奖励。2、对于申报科技奖奖励的单位,应为年度获奖单位,能够提供获奖证书和公示截图等证明文件。No.3支持对象(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重点支持的新型研发平台。(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No.4支持措施本专项奖励每家企业、新型研发平台可获得的最高支持不超过万元。具体支持内容如下:(一)创新平台奖励1、对参与承建国家科技部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信部认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资质的单位,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万。2、对年度新获得北京市科委认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资质的单位,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40万。(二)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奖励1、对主持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单位,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万元。申报单位要求为前五参与单位。2、对主持北京市科委立项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40万元。(三)科技奖奖励对参与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科技奖且为国家科技技术奖前五参与单位、北京市科技奖为牵头完成单位,按照下述标准给予奖励。不同奖项可累加给予支持。1、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每项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60万元;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40万元。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累计不超过20万元。2、获得北京市级一等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奖励金额最高15万元;获得北京市级二等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奖励金额最高10万元;获得北京市级三等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奖励金额最高5万元。No.5申报材料(一)《年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奖励专项支持申请书》(加盖公章)(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盖公章)(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企业承诺书(五)国家或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立项通知相关会议纪要、批示;经认定的创新平台资质、公示时间截图;科学技术奖励证明资料,公示截图等证明文件。No.6申报方式及说明(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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