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奥普特公告编号:-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公司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股,发行价为7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9,,.60元,余额为人民币1,,,.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年12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年12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于近日将该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号:944002)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10元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关于该专户的相关约定条款随之终止。特此公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3月30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奥普特公告编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年3月2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年3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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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公司代码:公司简称:奥普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