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女性社区矫正工作站“三八”妇女节专题活动,史希宏检察官(右)为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暖心大礼包。受访者/供图
记者
任文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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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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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社会上服刑时日常如何监管?怎么确保他们的正当权利得到保障?一旦他们出现脱管、漏管情形如何预防、监督?这些问题都属于人民检察院的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范畴。
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的史希宏就是一位深耕于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多年的检察官。她喜欢追求“极致”,从年开始,日复一日深入辖区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和司法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实现了海淀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全覆盖。
近年来,史希宏为工作中的每一步预设所能达成的最高标准门槛,带领团队接连办出精品案件。她用多年检察监督工作积累的经验,依法“对症下药”,追求公平正义,竭力让监外执行检察的功效得到最大化实现。
高标准,求极致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海淀区优秀共产党员”“海淀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海淀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多项荣誉加身的史希宏,从事检察工作已30余年,先后在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多个岗位工作。
无论在哪个岗位,史希宏对自己的要求便是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如何办成铁案?答案是——“高标准,求极致”。
“我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在办每一起案件前,首先要给自己设定的门槛一定是最高标准的,高标准、高要求才能保证案件质量。其次,将每一件工作做到极致,才能保证达到最高标准。”史希宏说,她所追求的极致,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极致。
自年北京市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开始施行,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同时还要进行法治教育和关爱帮扶等活动。
社区矫正检察作为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需要检察机关投入大量精力。史希宏说,新法正式施行后,社区矫正工作越来越规范,对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需求、质量要求和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每一起监督案件,都需要大量基础性的日常检察工作。”史希宏说,他们需要查看每一份执行文书、查阅每一册执行档案、翻看每一页数据信息,于细微处着手,于重点处分析,通过全面深入调查核实,依法精准提出监督意见。
为了实现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全覆盖,史希宏和她的团队需要对海淀辖区内29个司法所、30个户籍派出所进行日常检察监督。据史希宏介绍,她的监外执行检察团队每年约审查法律文书余份、监外执行档案余册,提出各类监督意见80余件。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史希宏认识到,越是有疫情,检察监督工作就越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也绝不能注水。为此,她积极创新“线上”监督方式,开展“云检察”,并建立公检法司视频联席会机制,协助司法所开展“云宣告”“云教育”。
同时,她在海淀区社区矫正网络教育平台开设了“社区矫正检察云课堂”,在线上为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检察官警示教育课,“对社区矫正对象来说,不同机关的工作有不同的效果,我认为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工作都不能漏。一旦漏掉,社区矫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今年6月,史希宏上榜成为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主办的“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的“平安英雄”,并且还入围了年度全国“平安英雄·平安之星”榜单。
在细致入微中“对症下药”
“社区矫正的本质是为了挽救社区矫正对象,让他们更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对既是检察官又是老党员的史希宏来说,在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让监外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宗旨目的,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这也是她在工作中务求极致的标准之一。
史希宏说,在实行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背景下,监外执行工作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因此,作为监外执行工作中的一环,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尤为注重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与司法关怀并重。
我国社区矫正法要求实施精准矫正、个别化矫正、个别化教育。史希宏告诉记者,在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她观察到,女性群体在执行社区矫正中相对更加敏感,心理相对脆弱、焦虑,因此需要针对她们的特点对症下药,开展一体化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她们应有的司法关怀。
年7月,在史希宏倡议引导下,海淀区检察院联合海淀街道司法所、海淀区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海淀街道妇联、海淀区妇医院康复科共同创设了北京市首家女性社区矫正工作站。史希宏还专门开设了针对女性群体的“云课堂”,为全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讲授优秀励志女性故事,倡导女性自立自强、遵纪守法。
“其实不仅是女性群体,对未成年人群体、老年群体,对经济犯罪群体、激情犯罪群体等不同类型的犯罪群体等,以及对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都需要对症下药。”史希宏说,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也应当在社区矫正中实现。
去年,史希宏通过检察监督工作,帮助一名缓刑犯的企业解燃眉之急,追回万元项目结款,这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典型样本,受到广泛好评。
钱某是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当时该公司有多个外省市项目需验收结款,需要钱某本人处理。但因钱某处在缓刑期间无法出京,公司面临财务危机且濒临破产。
据史希宏介绍,目前,我国法律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事由的规定不是很具体,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批准请假的把握上有时会有一定难度,也存在一定风险。
史希宏在日常社区矫正检察时了解到此事,通过走访调查、查询公司财务账目、了解员工情况等,对此案进行了综合研判。之后,她联系司法所召开协调会,分析了钱某请假事由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必要性,向司法所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司法所批准钱某4天请假外出,并帮助司法所制定了严密的外出监管预案。最终,钱某按时返京并成功回收万元项目结款,化解了公司危机,也保住了公司人员的工作。
对史希宏来说,在考虑风险的同时,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如何使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工作符合立法的本意、实现立法的目的也很重要。基于此,她再一次“对症下药”,在综合研判钱某的人身危险性、出京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考虑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才果断向司法所提出了检察建议。
精品团队成就精品案件
史希宏主办的案件曾在年、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和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精品案。“取得这样的成就,除了海淀区检察院领导给予的重视和培养,还离不开团队的支持和努力。”
在同事眼中,史希宏是海淀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监外执行检察团队的总舵手和主心骨。雷厉风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以身作则、有胆有谋等都是对史希宏的形容。在她的引领下,团队能够凝心聚力向正确的方向努力。
据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穆麟介绍,他们的团队一直坚持群策群力。史希宏非常注重“传帮带”,给予团队中的年轻人足够的尊重,鼓励、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发现问题、创新方法。另一方面,她还要求团队成员办案质量要高、发现线索能力要强、调查核实工作要细、案件文书撰写质量要高,每一步工作都要在高标准中完成。
史希宏的助理侯文婷说,让她感触最深的是史希宏多年如一日对工作的饱满热情和健康心态,以及她对事情全方位思考和把控的能力。比如一起案件中,上级领导、被监督单位、案件当事人、平行工作团队以及团队成员,这些不同主体的想法、要求和意见,史希宏总是能够兼顾到。
团队中另一名检察官助理刘光京表示,作为检察监督机关,他们与法院、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与这些部门打交道,如何让工作顺利开展、如何让被监督部门顺利配合,最终将工作做好,是需要一定的大智慧和胆识谋略的。他说,史希宏在多年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一直在这方面有着很强的平衡、协调能力,这也是她能办出精品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史希宏说,只有对团队严格要求、高标准要求才能成为精品团队,精品团队才能成就精品案件。
她对工作的热情和付出的精力,让团队的年轻人既佩服又觉得有时跟不上她的“火拼”节奏,侯文婷说:“面对再繁重再紧迫的工作,她总是积极想办法去做。没有心态崩掉的时候,越是遇到难啃的骨头,她就越来精神,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她去引导。”
时至年末,史希宏分身于日常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和多个专案之间,她已年逾五十,但记者并未在她身上看到一丝倦怠。她感慨地说,有健康的体魄才能更好地为检察事业奋斗。“工作是永无止境的,要保持初心和热情,还要保持节奏和劲头,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老百姓满意的案件,办成铁案,高严标准不能变,更不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