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人注意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需登记

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才可上路。国庆长假过后,已经有不少市民“扎堆儿”前往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登记站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小编提示您:既有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一直持续到年4月30日,市民这几天不必“扎堆儿”办理。

那么,如何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呢?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办事说明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驶,并且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被列入市工商管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中。

办事材料

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资料:

1.《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特别提示

1.合规电动自行车

对于年11月1日之前购买、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可到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政务信息通知公告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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