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杏石口路北侧
建设规模:.85平方米
地上建筑规模:平方米
地下建筑规模:.85平方米
招标范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计划工程:天
投资额为:万元
年7月,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获北京市发改委批复。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规土条整字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研究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函〔〕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实施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四季青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储备整理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用地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后组织供应。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请据此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该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
八、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应严格控制成本,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建设用地供地前严格审核供地成本。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取得征地批复或者拆迁许可文件的,项目立项批复继续有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7月26日
随后,年11月,北京市规自委发布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该项目居住用途全部建设普通商品住房,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七十年,商业四十年,办公五十年。
这个项目分为南、北地块二个,这次招标涉及的是南地块。
南、北地块相关信息
建设用位置地图
周边住宅
项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