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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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0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51,,.35元,余额人民币,,.65元已于年6月2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2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号)。(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71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元。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年6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66元和支付发行费用3,,.18元的自筹资金已于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六、专项意见说明(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松井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松井股份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特此公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2月28日附件: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附件1: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年12月31日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总额。附件2: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年3月22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至年3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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